企业自用撬装加油站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建设条件、安全监管以及非法行为的打击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撬装加油站建设条件
审批与备案:
- 撬装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安全分析与设计:
-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依据《橇装式汽车加油站技术标准》(sh/t 3134—2023)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同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初步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经自主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报告备查。
施工与验收:
- 安全设施施工、试运行(使用)及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并形成竣工验收书面报告备查。
使用范围与期限:
- 撬装式加油装置仅用于企业自用、应急救援或大型活动过程中临时加油场所。
- 建设单位应明确撬装加油站使用起止时间,到期后须及时撤除。
二、撬装加油站安全监管
监管原则:
-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撬装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需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
- 撬装加油站建设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撬装加油站安全运行。
使用期限核准与撤除:
- 有关主管部门需对撬装加油站使用起止时间进行核准。
- 对使用到期的撬装加油站,应督促建设单位予以撤除。
使用限制:
- 严禁撬装式加油装置用于企业自用、临时或特定场所之外的场所和非单独建站使用。
三、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部门协同配合:
- 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市经信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撬装加油的行为。
行刑衔接与刑事责任:
- 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宣传教育与典型案例:
- 加强宣传教育,发布典型案例,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推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企业自用撬装加油站的建设、使用和管理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安全、合规运营。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