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如果直接离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咋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职证明。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如果您已经离职,但公司拒绝给您开具离职证明,那么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协商: 您可以再次与公司沟通,明确表达您的需求,即需要一份离职证明以便办理新工作的入职手续。在沟通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可能对公司进行处罚。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并且因此给您造成了经济损失(如无法入职新单位导致的工资损失),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您的经济损失。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赔偿标准: 如果您能够证明因公司的过错造成您无法就业并且已经发生实际经济损失,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具体赔偿数额,如果您能够确定,就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如果您无法确定具体数额,但能够证明因为公司的过错造成您无法就业,您可以按照自己在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赔偿数额。
综上所述,公司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是不合法的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出具,并可以通过协商、投诉、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