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为未成年人小孩买保险受分割吗-杨维庆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婚姻家庭

在离婚诉讼期间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保险,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不会被分割。不过,具体是否会被分割还需结合保险的性质、购买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1. 保险性质影响分割情况

    • 人身保险:如果购买的是以子女为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比如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等,这类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女在面临疾病、意外等风险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其受益人是子女,并非夫妻双方。从保险的目的和性质来看,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不会被分割。
    • 具有储蓄、投资性质的保险:例如年金险、分红险等,这类保险除了具有保障功能外,还具备一定的储蓄或投资收益功能。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其现金价值部分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由于保险合同是以子女为被保险人,在处理时可能会比较复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保险的购买目的、资金来源、对子女的利益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
  2. 购买资金来源影响分割情况

    • 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如果购买保险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分割保险的现金价值(对于具有储蓄、投资性质的保险)或者对购买保险所支出的费用进行适当补偿。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了一笔资金,用这笔资金为子女购买了一份年金险,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该年金险的现金价值。
    • 用个人财产购买:如果购买保险的资金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已经积累的财产,或者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个人专属财产,那么用这些个人财产为子女购买的保险,通常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不会被分割。
  3. 特殊情况

    • 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约定该保险归子女所有,不受离婚影响等,那么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约定,不会对该保险进行分割。
    • 恶意转移财产:如果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为了减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份额,恶意为子女购买大额保险,且购买保险的资金明显超出了合理的范围,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该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对保险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或者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