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请假扣工资需根据请假类型、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法定带薪假(如病假、婚假、产假等)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规定,试用期内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假(如病假、婚假、产假等),公司不得扣减工资。但需注意:
- 病假工资通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具体比例以地方规定为准);
- 婚假、产假等假期工资需按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事假
试用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事假,公司有权扣减工资。扣减规则通常为:
- 按日工资比例扣减: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法定月计薪天数),事假期间不支付当日工资;
- 公司规章制度约定:若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事假扣减规则(如按小时扣减、设置扣减上限等),需从其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扣减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旷工
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旷工),公司可按规章制度扣减工资。扣减规则通常为:
- 按旷工天数扣减:旷工1天扣减1-3日工资(具体比例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 严重违纪解除合同:若旷工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违纪标准(如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事项:
- 公司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示等)且内容合法,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扣减工资后,员工实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若公司未明确约定扣减规则,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扣减,否则可能涉嫌违法克扣工资。
建议:
- 试用期内请假前,优先查阅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请假及工资扣减的约定;
- 若公司扣减工资不合理,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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