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调解出具调解书的核心要点是:调解书需包含双方当事人信息、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履行方式及期限,并由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是具体撰写步骤及注意事项:
标题与编号
调解书标题为“XX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下方标注案号(如“(202X)X民初XXX号”),确保与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一致。
当事人信息
需完整列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法人需写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示例:原告张三,男,1980年1月1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案由与审理经过
简述案件类型(如“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及调解过程,例如:“本案于202X年X月X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
争议事实与调解结果
二、若被告未按期履行,需额外支付违约金5000元;
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履行方式与期限
注明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账户信息(需当事人书面确认)、履行截止日期,避免模糊表述(如“尽快支付”)。
诉讼费用承担
明确由哪方承担或按比例分担,例如:“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原告负担200元,被告负担300元。”
法院确认与生效条款
结尾需写明:“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落款处加盖法院公章,注明审判人员姓名及日期。
当事人签字栏
预留原、被告签字/捺印位置,并注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案件需撰写调解书,可向我提供案件细节,我将协助起草并审核条款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