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纪委查处后开除公职,是否还有保险,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被开除公职后,其社会保险关系不会因开除而自动终止,但处理方式需结合具体情况:
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公务员被开除公职后,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由新单位继续缴纳(若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若未进入新单位,则个人账户余额归个人所有,但不再享受单位缴纳部分。
商业保险
若被开除前个人购买了商业保险(如重疾险、意外险等),保险合同效力不受开除公职影响,仍可按合同约定享受理赔或保障;但若保险费由单位代缴或单位作为受益人,需根据合同条款及单位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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