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关于受益人丧失的规定-汪健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经济纠纷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具体分析如下:

  1.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若受益人存在以下行为,将丧失受益权:

    • 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
    • 故意伤害被保险人致伤残或疾病;
    • 其他故意行为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健康受损。
      法律后果:保险金不支付给该受益人,若存在其他受益人则由其按顺序受领;若无其他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2. 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且未遂,但被保险人因其他原因死亡
    若受益人实施故意杀害行为未遂,但被保险人后续因其他独立原因死亡(如疾病、意外),此时需结合行为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判断:

    • 若行为与死亡无直接关联:受益权可能不丧失,但需具体分析案件细节;
    • 若行为与死亡存在间接关联(如被保险人因受惊吓引发疾病死亡):司法实践中可能认定受益权丧失。
      例外情形:若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需退还保单现金价值(除非受益人与投保人串通)。

实务建议:

  • 保险合同中可明确约定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情形,避免争议;
  • 若发生争议,需结合具体案情(如行为动机、因果关系、证据链等)综合判断;
  • 受益权丧失后,保险金处理需严格遵循法定顺序或遗嘱分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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