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在于精准指出原审错误、提供新证据或法律适用依据,并符合法定再审条件。具体撰写框架及内容要点如下:
一、再审申请书的基本结构
再审申请书需包含以下核心部分,每部分均需围绕“原审错误”及“再审必要性”展开论证:
申请人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列明名称、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信息。
原审法院及案号
明确一审、二审法院名称及案件编号,便于法院快速定位案件。
再审请求
直接写明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避免模糊表述。
事实与理由
此部分为再审申请书的核心,需从以下角度展开:
法律依据
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再审法定事由)的具体条款,说明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例如:
结尾部分
写明“此致”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并由申请人签名、注明日期。
二、撰写再审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精准定位错误
避免泛泛而谈“原审判决错误”,需具体指出错误所在(如某项事实认定、某条法律适用、某处程序违法),并附上证据或法律依据。
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按“事实错误—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新证据”的顺序展开论证,每部分均需独立成段,避免混为一谈。
突出再审必要性
强调原审错误对判决结果的实质性影响,例如“若不纠正,将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恢复、司法公正受损等严重后果”。
语言简洁、避免情绪化
再审申请书是法律文书,需保持客观、理性,避免使用攻击性或情绪化语言。
三、示例片段(事实与理由部分)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法院对关键事实认定错误。申请人在一审中提交的《XX合同》第3条明确约定“乙方需在交付货物后30日内支付货款”,但原审法院未采信该证据,错误认定“双方未约定付款期限”,导致判决申请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该认定与合同文本及交易习惯明显不符,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二)项规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情形。
二、原审法院法律适用错误。本案争议焦点为“违约金是否过高”,但原审法院未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之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直接支持了对方主张的高额违约金,属于法律适用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六)项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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