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交社保违法了法律第几条-赵许江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劳动纠纷

公司不给交社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并按时足额缴纳,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第六十三条则赋予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强制征缴的权力,包括查询账户、申请划拨、要求提供担保等措施。

  2. 法律后果
    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责令公司限期补缴。逾期未补缴的,除加收滞纳金外,还可能面临罚款(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养老金等),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3. 员工维权路径
    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补缴;协商无果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需注意,社保补缴争议可能受时效限制(通常为两年),但因公司过错导致的待遇损失赔偿不受此限。

建议: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及时向社保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