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案件已移送审判庭是不是就可以离掉-邓晓莉律师|法行宝
2026-06-01 婚姻家庭

案件移送审判庭并不意味着一定能离掉婚,最终能否离婚取决于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程序角度

在离婚诉讼中,案件从立案庭移送至审判庭,只是诉讼流程中的一个环节。立案庭主要负责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原告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否有明确的被告、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是否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等。一旦立案庭认为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将案件移送至审判庭,由审判庭的法官负责审理案件,包括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调查证据、进行调解等。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已经做出了离婚的判决,案件仍然处于审理阶段,最终结果尚未确定。

实体认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审判过程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例如:

  • 感情基础:如果双方是自由恋爱结婚,且感情基础较好,那么法官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从而判决不准离婚。相反,如果双方是包办婚姻、闪婚等,感情基础薄弱,那么法官在判断时会更加倾向于认为夫妻感情可能已经破裂。
  • 婚后感情:婚后双方是否能够相互理解、支持、包容,是否共同经营家庭、抚养子女等,都是法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依据。如果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打架等矛盾,且无法调和,那么法官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 离婚原因:离婚的原因也是法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关键因素。如果是因为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那么法官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离婚。但如果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离婚的,法官可能会更加谨慎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 有无和好可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会注重调解工作,试图促使双方当事人和好。如果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后,愿意和好或者愿意给对方一次机会,那么法官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愿意和好,且没有和好的可能,那么法官可能会判决离婚。

举例说明

假设一对夫妻因为一方经常赌博且屡教不改导致感情破裂,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从立案庭移送至审判庭后,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赌博一方确实存在严重的过错行为,且双方已经分居多年,感情已经无法修复,没有和好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可能会判决离婚。但如果另一对夫妻只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双方感情基础较好,且在庭审过程中均表示愿意和好,那么法官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建议:在离婚诉讼中,你可以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对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的证据、双方分居的证据等。同时,你也可以在庭审过程中积极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配合法官的调解工作。如果你对离婚诉讼流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