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否需要由医疗机构出证明”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和相关的政策要求。不过,从一般性的角度和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进行以下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通常“已成年”意味着个体已经达到了法律上规定的成年年龄,具备了一定的法律责任和独立生活的能力。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因残疾、疾病或其他原因,已成年的子女可能仍然无法独立生活。
对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情境:
对于其他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一般性建议:
综上所述,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否需要由医疗机构出证明,取决于他们所处的具体情境和申请的社会救助或福利类型。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子女因残疾、疾病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并且需要申请相关的社会救助或福利,那么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可能是必要的。但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