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有哪些-卢鹏律师|法行宝
2026-06-01 婚姻家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这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劳务报酬等。这些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利润、股票分红、基金收益等。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这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出版后获得的稿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否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特别说明,那么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旨在涵盖那些未明确列举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夫妻双方约定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理解这些规定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并不以财产的实际取得时间为准,而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标准。也就是说,只要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无论其实际取得时间是在婚姻期间还是离婚后,都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个人财产的例外:虽然上述规定列举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类型,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就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判断财产归属时,还需要考虑夫妻双方是否有有效的财产约定。

建议: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保持透明沟通,明确财产的归属和用途。如果遇到复杂的财产问题或争议,可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