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钱做庄家在逃犯怎么判-苏孝清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刑事辩护

网络赌钱做庄家且在逃的,一旦被抓获,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具体判决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定,但通常会涉及较重的有期徒刑及罚金。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1. 从犯罪构成角度:

    • 网络赌博做庄家的行为,通常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通常指的是赌场规模大、参赌人数多、赌资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如果庄家在逃期间继续实施赌博活动,或者被抓获后查实其之前有多次、大规模的赌博行为,那么很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2. 从在逃情节角度:

    • 在逃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刑罚的轻重,但它反映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和对法律的蔑视态度。在量刑时,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一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
    •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在逃期间又犯新罪,那么将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后果。
  3. 从量刑因素角度:

    • 除了上述犯罪构成和在逃情节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退赃退赔、是否有立功表现等。
    • 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或者有立功表现,那么法院可能会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建议:

  • 对于网络赌博做庄家的在逃犯,我建议尽快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赃退赔。这样不仅可以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还可以避免在逃期间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和不确定性。
  • 同时,我也提醒广大网民要远离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珍惜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有涉及网络赌博等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