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诉状的核心在于证明租客的租赁权具有对抗执行的效力,需围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及租赁合同合法性展开。以下是诉状撰写要点及模板框架:
一、诉状核心逻辑
证明租赁关系合法有效
- 提供书面租赁合同(优先)、租金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证据(水电费缴纳记录、物业费凭证、居住证明等)。
- 强调租赁合同签订于房屋被查封/抵押之前(若属实),这是对抗执行的关键时间节点。
主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 依据《民法典》第725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明确要求法院在拍卖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至期满,或保障租客优先购买权(若符合条件)。
排除执行的具体请求
- 请求法院中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措施(如停止腾退、停止拍卖后交付等)。
- 若房屋已被拍卖,可主张赔偿因执行导致的损失(如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搬迁费用等)。
二、诉状模板框架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
原告(租客):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住址/注册地
被告(房东):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
被告(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诉讼请求:
- 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 请求停止对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的执行措施(或撤销(XX)XX执异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
- 请求在房屋拍卖后保障原告继续租赁至合同期满(或赔偿损失XX元);
-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 租赁关系成立: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XX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租金已支付至XX年XX月XX日(附合同、转账记录)。
- 实际占有使用:原告自合同签订后一直居住/使用该房屋,并按时缴纳水电费、物业费(附凭证)。
- 租赁权优先性:房屋被查封/抵押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晚于租赁合同签订时间(附查封裁定书),根据《民法典》第725条,租赁权应受保护。
- 执行侵害权益:被告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该房屋,导致原告面临腾退风险,侵害合法租赁权。
证据清单:
- 《房屋租赁合同》;
- 租金支付凭证(银行流水、收据);
- 水电费、物业费缴纳记录;
- 房屋查封/抵押裁定书(证明时间节点);
- 其他证明实际占有的证据(如社区证明、快递地址等)。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盖章):
日期:
三、关键注意事项
- 时间节点至关重要:若租赁合同签订于房屋被查封/抵押之后,则无法对抗执行,需谨慎主张。
- 证据充分性:务必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尤其是实际占有的证明(空口主张租赁关系难以被采信)。
- 诉讼时效:需在知道执行异议被驳回后15日内提起诉讼,逾期将丧失权利。
- 优先购买权:若房屋被拍卖,租客可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购买权(需在拍卖前书面通知房东及法院)。
建议:诉状撰写需结合具体案情调整,若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如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我会协助完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