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冒名登记撤销的程序依据,这主要依据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的申请撤销冒名登记须知。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撤销冒名登记的程序和依据:
一、申请撤销的主体与原则
- 申请主体: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人民群众,即被冒用人。
- 申请原则:按照“谁登记、谁撤销”的原则,向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若登记机关发生变更,则向现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原登记机关协助调查。
二、申请撤销的流程与材料
身份核验:
- 被冒用人应配合登记机关通过线下或线上途径核验身份信息。
提交材料:
- 《撤销冒名登记申请表》(需填写完整并签名);
- 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并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注明与原件一致及出证日期);
- 其他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如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
三、登记机关的处理流程
公示与调查:
- 登记机关应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
- 登记机关通过查阅档案材料、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冒名登记基本事实进行调查,并根据需要征询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
作出决定:
- 调查终结或公示期满后,登记机关根据调查结论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的决定。
- 若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或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应依法作出撤销登记决定。
- 若存在证据证明被冒用人知情或事后追认,或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经调查属实,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不成立的,应依法作出不予撤销登记决定。
送达与公示:
- 登记机关应将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决定送达冒名登记的公司及被冒用人。
- 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后,登记机关应在登记注册系统标注作出撤销决定的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特殊情况处理
- 中止调查:若利害关系人主张与冒名登记相关的民事权利正在诉讼过程中,或冒名登记涉及的股权存在争议等,登记机关应中止调查,并相应延长公示期。
- 不予受理:对于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但未能通过身份信息核验的,或涉嫌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已注销(申请撤销注销登记的除外)等情形,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撤销申请。
五、后续处理与信用惩戒
- 后续处理:冒名登记被撤销后,因冒名登记导致的被冒用人相关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停止执行。
- 信用惩戒:对再次提交登记申请材料或作为登记申请人的冒名者,登记机关可以进行严格审查,并实施信用惩戒。对冒名取得公司变更或注销登记被撤销的,应将所涉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清晰地帮助您了解冒名登记撤销的程序依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