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行政责令退款决定书时,虽然其核心目的与行政赔偿决定书有所不同(前者主要是责令退还非法所得或不当得利,后者是对损害进行赔偿),但两者在结构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需要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以下是一份行政责令退款决定书的撰写指南:
标题: [机关名称]行政责令退款决定书
文书编号: [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号
退款请求人信息:
退款义务机关信息(若适用,通常此部分为作出责令退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自身信息,但在此结构中主要明确被责令退款的主体若非请求人时的情况,若请求人即被责令方,则此部分可简化或省略):
正文:
一、案由与事实
简要概述责令退款的事由,详细阐述经调查核实的事实,包括:
二、法律依据
明确列出作出责令退款决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例如:
三、决定理由
分析判断责令退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说明支持责令退款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包括:
四、责令退款决定
尾部:
一、告知救济途径
明确被责令退款方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哪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落款
加盖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公章,并注明决定的日期。同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字。
三、附件(如适用)
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调查记录等,可作为附件随决定书一并送达。
在撰写行政责令退款决定书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持文书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并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以便相关方能够轻松理解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