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帮我贷款贷10万要支付1万8千费用我可以不支付吗-周广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经济纠纷

结论:您有权拒绝支付该笔费用,但需根据费用性质及合同约定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以下从法律角度分情况说明:

1. 若费用属于“砍头息”或变相高利贷(利息性质)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贷款机构不得预先扣除利息(即“砍头息”)。若1.8万元是中介以“服务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取的利息,且实际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当前约15.4%),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您有权拒绝支付超额费用。

行动建议:

  • 核对合同条款,确认费用性质是否与利息相关;
  • 计算实际年利率(公式:总费用/贷款本金×365/实际用款天数),若超标可主张调整;
  • 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诉讼维权。

2. 若费用属于合法中介服务费(非利息性质)

若中介确实提供了贷款撮合、资料审核、银行对接等实质性服务,且费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贷款金额的18%作为服务费”),则需区分两种情况:

  • 情况一:费用未实际支付且合同未履行
    若您尚未支付费用且贷款未到账,可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若中介未完成主要义务(如未成功放款),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情况二:费用已支付或贷款已到账
    若合同已履行(贷款已发放),则需按约定支付费用,但可协商降低。若中介存在欺诈(如虚构银行关系、伪造资料)或违规操作(如协助套现),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退款。

行动建议:

  • 审查合同是否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标准及支付条件;
  • 若中介未履行义务,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留存证据;
  • 若已支付费用,可尝试协商部分退款,或通过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3. 若费用涉及“AB贷”等诈骗行为

若中介以“低息贷款”为诱饵,诱导您向他人(如亲友)借款,或要求您将贷款资金转至第三方账户,可能涉嫌诈骗或非法集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如1.8万元),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动建议:

  • 立即停止与中介的所有合作,保留通话录音、转账记录等证据;
  • 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明被诱导借款或资金转移的过程;
  • 若亲友已受损,协助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总结建议

  1. 优先协商:与中介沟通,要求明确费用构成并出示服务凭证,争取降低费用或解除合同;
  2. 法律审查:若协商无果,可携带合同、转账记录等材料,向我进一步咨询具体维权方案;
  3. 警惕风险:若中介拒绝沟通或威胁催收,立即报警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防止资金损失扩大。

贷款中介市场鱼龙混杂,建议未来选择持牌机构合作,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陷入高利贷或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