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无约定利息怎么算-罗国清律师|法行宝
2026-05-23 经济纠纷

在借据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利息的计算方式需分情况讨论:

  1.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这意味着:
  • 若出借人与借款人均为自然人(如个人之间借款),且借据未明确约定利息,则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
  • 即使出借人主张“口头约定利息”,若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利息诉求。
  1.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如个人与企业、企业之间)
    若借贷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公司、个体工商户),则适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
  • 未约定利息的,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期内利息。但若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出借人可主张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为:
    • 有约定逾期利率的,按约定执行(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 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可主张按LPR计算逾期利息。

实务建议:

  • 出借人:若希望收取利息,务必在借据中明确约定利率、计息方式及逾期责任,避免口头约定。
  • 借款人:若借据未约定利息,可拒绝支付借期内利息;但需注意逾期还款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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