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法93和98条有啥不同-白聪蕾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拆迁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三条与第九十八条在内容上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法律责任和适用情形上。以下是对这两条法律条款的详细对比分析:

一、法律条款内容概述

  1. 第九十三条:

    • 内容:本条主要规定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决定,以及不依法征收税款、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 核心:强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刑事责任。
  2. 第九十八条:

    • 内容:本条主要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本法规定,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而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以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而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还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核心:强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强制执行措施和罚款。

二、法律责任主体与行为

  1. 第九十三条:

    • 责任主体: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 违法行为: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决定,以及不依法征收税款、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等。
  2. 第九十八条:

    • 责任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 违法行为: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而逾期仍未缴纳。

三、法律责任形式与后果

  1. 第九十三条:

    • 法律责任形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后果: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具体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2. 第九十八条:

    • 法律责任形式: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并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后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面临税款的强制追缴和罚款,罚款的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四、实际应用中的差异

  • 第九十三条:在实际应用中,主要针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惩处,以维护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 第九十八条:则主要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惩处,以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征收,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总结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三条与第九十八条在法律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形式与后果以及实际应用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第九十三条主要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而第九十八条则主要规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如有任何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