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第一季度投诉情况 监管部门如何整治培训市场违规行为-沈权峰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

中消协发布的2026年第一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显示,技能培训领域成为维权“重灾区”,涉及虚假宣传、合同违约、预付式消费纠纷等多种问题。监管部门整治培训市场违规行为,需从强化源头监管、严管宣传承诺、整治不公平条款、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保护重点人群五个维度综合施策,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下结合新闻背景及法律分析,详细阐述整治路径:

一、强化源头准入监管,查处无证办学与超范围经营

  1. 法律依据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办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对应:职业技能培训领域涉诉金额高、预付式消费特征明显,部分机构无资质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证书培训,属于典型的“无证办学”或“超范围经营”。

  2. 整治建议

    • 监管部门应建立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定期公示合法机构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
    • 对无证办学或超范围经营的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 加强对线上培训平台的监管,要求平台对入驻机构资质进行审核,未审核或审核不严的,承担连带责任。

二、严管直播间、短视频平台违规保证性承诺

  1. 法律定性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培训广告以“包过”“内部渠道”“高收益”等话术夸大承诺,属于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新闻对应:数字技能培训(如AI、短视频带货)、配音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等领域,经营者通过直播间、短视频平台诱导报名,承诺与实际服务严重不符。

  2. 整治建议

    • 监管部门应要求平台对培训类广告进行前置审核,禁止使用“保过”“稳赚”等绝对化用语;
    • 对违规广告主和平台,依法予以罚款,并责令公开道歉;
    • 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对被多次投诉的机构或主播,限制其广告发布权限。

三、整治不退费或高额违约金等不公平条款

  1. 法律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如“不退费”“高额违约金”),属于无效条款;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及合理费用。
    新闻对应:招录考试培训中,机构口头承诺“不过退费”,退款时设苛刻条件;驾校退费纠纷高发,存在低价引流、后续加价等问题。

  2. 整治建议

    • 监管部门应要求培训机构在合同中明确退费规则(如退费条件、期限、比例),禁止设置不合理障碍;
    • 对拒不退费或设置高额违约金的机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权;
    • 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减少因合同条款模糊引发的纠纷。

四、加强预付式消费和分期缴费监管,重点整治隐瞒贷款属性

  1. 法律风险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发卡企业应在备案后开展预付卡业务,并公示资金存管信息;未按规定存管资金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闻对应:数字技能培训以“先学后付”“分期缴费”为名,实质为贷款,消费者在不知情下背负债务;网络理财课以高收益为诱饵层层收费,课程缺乏实操价值。

  2. 整治建议

    • 监管部门应要求培训机构对预付式消费和分期缴费业务进行备案,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资金用途、还款方式及风险;
    • 禁止培训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隐瞒贷款属性,对违规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 建立预付资金监管账户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降低消费者资金损失风险。

五、加强对老年人、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保护,整治营销诱导

  1. 法律依据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八条,以欺骗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对应:网络理财课中老年消费者占比较高,以高收益为诱饵层层收费;学历提升领域部分机构冒充官方背景虚假宣传,学生群体易受骗。

  2. 整治建议

    • 监管部门应要求培训机构对重点人群的营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禁止使用“稳赚不赔”“官方背景”等误导性话术;
    • 对针对老年人、学生的营销行为,建立“冷静期”制度(如签约后7日内可无条件解约);
    • 加强社区、学校的法治宣传,提高重点人群的防骗意识。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对培训行业的警示与预防

  1. 行业警示
    培训市场违规行为频发,反映部分机构为追求利润忽视合规经营,最终将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如诈骗罪)。合法机构应主动规范经营,避免因短期利益损害行业声誉。

  2. 预防措施

    • 消费者:签约前核实机构资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留缴费凭证和宣传资料;
    • 监管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如教育、市场监管、金融部门协同),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 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对违规机构实施行业禁入。

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以“驾校退费纠纷”为例

案例:某驾校以“低价班”吸引学员报名,后续以“油费上涨”“教练加班费”等理由加价,学员要求退费时被拒。
法律分析:

  1. 驾校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退费);
  2. 学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驾校退还多收费用并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费。
    启示:消费者面对“低价诱惑”时应保持理性,要求机构书面明确费用构成,避免口头承诺。

如有具体纠纷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