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父母双亡后留下的两个未成年小孩是否可以去孤儿院,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失去父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认定为孤儿,并符合进入孤儿院或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救助的条件。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两个小孩因父母双亡,且年龄未满18周岁,因此他们符合孤儿的认定条件。
接下来,关于如何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救助或进入孤儿院,以下是具体的流程:
申请提交:
- 由孤儿的监护人(如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申请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注销页或证明、孤儿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孤儿及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孤儿本人一卡通银行卡等。
村(居)委会调查:
- 接收申请材料的村(居)委会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孤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乡镇(街道)审核: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根据审查材料,召集民政、纪检等部门和申请人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会审,形成审核意见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 县(市、区)民政局会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核情况,确定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孤儿名单。审批通过的次月起,孤儿将开始享受基本生活费救助。
关于孤儿院:
- 在实际操作中,孤儿并不一定会直接进入孤儿院生活。根据政策,孤儿可以享受基本生活费救助,并由监护人负责抚养。如果监护人确实无力抚养,或者孤儿没有合适的监护人,那么相关部门会考虑将孤儿安置到孤儿院或其他合适的福利机构。
救助标准:
- 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救助标准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会明确规定,并会随着时间有所调整。例如,有的地区自2024年1月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350元/月(具体标准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建议:
- 建议您尽快与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系,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及时为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救助。
- 如果孤儿确实没有合适的监护人或监护人无力抚养,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孤儿院的安置事宜。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