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诈骗罪区别-韩剑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刑事辩护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诈骗罪在法律上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主体与行为方式

  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犯罪主体:特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这些主体并不直接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 行为方式:行为人通过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或影响力,间接地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索取或收受财物。其核心在于“利用影响力”,且行为具有间接性。
  2. 诈骗罪:

    •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 行为方式: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交付财物。诈骗行为直接针对被害人,不涉及对职务行为的利用。

二、犯罪客体与主观故意

  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犯罪客体: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信赖。行为人凭借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干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损害了公职行为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或影响力,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关系或影响力被用来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而获取财物。其主观上以获取财物为目的,具有明确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故意。
  2. 诈骗罪:

    • 犯罪客体:主要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诈骗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破坏了财产关系的稳定性。
    •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并且希望或放任被害人因此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明确的诈骗故意。

三、法律后果与量刑标准

  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法律后果: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罚。
    • 量刑标准:具体量刑需考虑受贿数额、情节严重程度、是否退赃等因素。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诈骗罪:

    • 法律后果:根据诈骗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刑罚。
    • 量刑标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实际案例中的区分

在实际案例中,区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方式、犯罪客体以及主观故意。例如,如果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直接骗取被害人财物,且不涉及对职务行为的利用,则更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或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则更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总结来说,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诈骗罪在犯罪主体、行为方式、犯罪客体、主观故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仔细分析这些因素,以准确判定罪名并作出相应处罚。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