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什么行为-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行为,主要指的是不法侵害已经着手实行,且尚未结束,对合法权益构成现实紧迫危险的行为状态。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阐述:

一、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通常是以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为标志。这意味着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益造成了现实紧迫的危险。例如:

  • 故意杀人罪:当行为人举刀砍向被害人时,不法侵害开始。
  • 盗窃罪:当行为人伸手窃取财物时,不法侵害开始。

在这个阶段,防卫人才有实施正当防卫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因为不法侵害已经对合法权益构成了直接威胁。

二、不法侵害的持续状态

不法侵害的持续状态,指的是不法侵害处于不间断的实施过程中,包括从预备行为到实行行为,直至犯罪行为终了的整个时间段。例如:

  • 抢劫罪:从行为人持凶器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到实际劫取财物的整个过程,都属于不法侵害的持续状态。

在这个阶段,防卫人可以随时采取防卫措施,以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为不法侵害的持续存在,使得防卫行为具有持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

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通常是以不法侵害对合法权益所形成的现实紧迫危险是否已经排除为标准。具体情形包括:

  1. 不法侵害人被制服:如侵害人被完全控制或丧失反抗能力。
  2. 不法侵害人自动中止侵害:如侵害人主动放弃侵害行为。
  3. 不法侵害人逃离现场:如侵害人因害怕或其他原因逃离作案现场。
  4. 不法侵害结果已经发生:如财物已被盗走、伤害行为已完成等。

在不法侵害结束后,防卫人不得再实施防卫行为,否则可能构成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殊情形的处理

  1. 预先防范阶段: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但存在明显的侵害迹象和可能性时,不能实施正当防卫。但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如报警、躲避等。
  2. 财产性违法犯罪的特殊情况:即使犯罪既遂,但在现场还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例如,盗窃犯窃得财物后正在逃离现场,失主可以当场夺回财物,这被视为正当防卫。
  3. 持续性犯罪:一些犯罪的成立需要较长时间,如非法拘禁罪。只要行为还在持续进行中,就可以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

五、综合判断与注意事项

在判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时,应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人的处境等因素。同时,防卫人必须确保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避免过度防卫或防卫过当。对于假想防卫(误以为有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和事后防卫(不法侵害结束后仍实施防卫),均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例说明:

假设甲在夜晚行走时,突然遭到乙的持刀抢劫。在乙举刀砍向甲的瞬间,不法侵害开始。甲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可以立即采取防卫措施,如使用随身携带的防身工具进行反击。在乙被制服或逃离现场之前,甲的防卫行为都是合法的。但如果乙已经逃离现场,甲再追上去进行攻击,就可能构成事后防卫,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与建议: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一种救济权利。在实施正当防卫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限度,确保防卫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如果遇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建议首先确保自身安全,然后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