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等公司申请草方格装置专利 其他公司使用该技术是否构成侵权-郑玺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知识产权

结论概述

蒙草生态等公司申请了“一种用于铺设草方格沙障的三分式机械装置”的专利,其他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该技术是否构成侵权,取决于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及是否存在法定免责情形。以下结合新闻背景及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核心分析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结合新闻背景,该专利的核心技术特征包括:

  1. 装置结构:由驱动车体、三分式履带传送轮、三分式乳突压沙障齿轮及调节组件构成;
  2. 功能创新:通过履带传送轮间的空隙避让已铺沙障,避免碾压;乳突压沙障齿轮将平铺沙障压入土中形成立式沙障,与条带状沙障配合构成草方格;
  3. 技术效果:减少人力投入,适用于大规模铺设,且设备行走稳定性好。

若其他公司使用的技术方案包含上述全部核心特征,或与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构成等同替换(如功能、效果实质相同),则可能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侵权认定的关键步骤

  1. 技术特征比对:

    • 需将涉嫌侵权技术与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逐一比对,判断是否完全覆盖或等同替换。
    • 示例:若其他公司使用的装置虽名称不同,但通过履带传送轮避让沙障、乳突齿轮压入沙障等核心功能与专利一致,则可能侵权。
  2. 排除法定免责情形:

    • 先用权抗辩:若其他公司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不构成侵权(《专利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 专利权用尽:若其他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专利产品后进行使用或销售,不构成侵权。
    • 实验性使用:为科学研究或实验目的使用专利技术,通常不视为侵权。
  3. 专利权有效性审查:

    • 若专利被宣告无效(如因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则专利权自始不存在,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但需注意,专利无效宣告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法院裁定,个人无权直接认定。

新闻背景中的特殊情形分析

根据新闻背景,该专利申请公布号为CN121952106A,申请公布日期为2026年5月1日,申请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需注意以下两点:

  1. 专利申请公布≠专利授权:

    • 目前该专利仅处于申请公布阶段,尚未获得授权。在授权前,专利权尚未确立,其他公司使用该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 但若专利最终获得授权,且使用行为持续至授权后,可能需追溯至授权日承担侵权责任(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判断)。
  2. 临时保护期问题:

    • 根据《专利法》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费用(即“临时保护期”费用)。
    • 若其他公司在专利申请公布后、授权前使用该技术,虽不构成侵权,但可能需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

对相关行业的警示与建议

  1. 对技术使用方:

    • 在使用新技术前,务必进行专利检索,确认是否落入他人专利保护范围。
    • 若涉及专利技术,应通过许可、转让等合法方式获取授权,避免侵权风险。
  2. 对专利权人:

    • 及时关注专利申请进度,若专利获得授权,可通过发送警告函、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
    • 在专利申请公布后、授权前,可要求使用方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但需注意证据留存。
  3. 对行业整体:

    • 草方格沙障铺设技术的创新有助于生态保护,行业应鼓励合法技术共享与许可,避免因专利纠纷阻碍技术推广。

总结与进一步建议

若其他公司在专利授权后未经许可使用该技术,且无法定免责情形,则构成侵权。但目前该专利尚未授权,使用行为暂不构成侵权,但可能需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建议相关公司:

  1. 持续关注专利申请进度;
  2. 在使用技术前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专利侵权风险评估;
  3. 若涉及纠纷,及时固定证据(如技术方案、使用时间、范围等),以便后续维权或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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