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款购买的房子怎么处理用朋友的名字-马颖秋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房产纠纷

用受贿款购买的房子,即便登记在朋友名下,也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当予以追缴、没收或责令退赔。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定性角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用受贿款购买的房子,其资金来源是受贿所得,属于违法犯罪的产物。即使房子登记在朋友名下,也不能改变其违法所得的性质。司法机关在查处受贿案件时,会通过调查资金流向、交易记录等方式,查明房子的实际购买资金来源,一旦认定是用受贿款购买,就会依法对该房子进行处理。

从处理方式角度

  1. 追缴:如果房子仍然存在且没有被转让、毁损等情况,司法机关会直接追缴该房子,将其收归国有。例如,在某受贿案件中,受贿人用受贿款为朋友购买了一套房产,房子登记在朋友名下。在案件侦破后,司法机关查明了资金来源,依法对该房子进行了追缴,并将其上缴国库。
  2. 责令退赔:如果房子已经被转让、出售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追缴,司法机关会责令受贿人或者相关责任人退赔等值的款项。比如,受贿人用受贿款给朋友买房后,朋友又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此时就无法直接追缴房子,司法机关会要求受贿人退赔与房子价值相当的款项。

从朋友的责任角度

  1. 如果朋友明知是受贿款仍协助购房:朋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者洗钱罪等。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洗钱罪。在这种情况下,朋友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其名下的房子也会被依法处理。
  2. 如果朋友不知是受贿款:朋友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司法机关在追缴房子时,朋友需要配合调查和执行。如果朋友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民事途径向受贿人主张赔偿,但这并不影响司法机关对房子的追缴处理。

建议你或者相关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主动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