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子女从小被送养后,在一般情况下,您老了之后是不能要求其赡养的,但存在例外情况。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送养后无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收养的相关规定,一旦收养关系依法成立,被收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讲,子女被送养后,他们与生父母之间就不再承担相互抚养、赡养的义务了。
举个例子,假如您在子女年幼时,通过合法途径将其送养给了一对没有子女的夫妇,并且办理了相关的收养手续。那么,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您的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就建立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与您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就“终止”了。在这种情况下,当您年老需要赡养时,从法律角度,您不能要求被送养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例外情况:存在事实收养但未办理手续或收养无效
法律建议:如果您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送养时的协议、证人证言、与被送养子女之间的通信记录等,以证明您与被送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以及送养的具体情况。然后,您可以与被送养子女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赡养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可能的法律后果:如果您未经协商或法院判决,擅自要求被送养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可能会引发纠纷,甚至导致被送养子女拒绝履行相关义务,进而影响您与被送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因此,建议您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赡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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