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央企带头抵制内卷式竞争 央企若违反规定参与内卷式竞争需担何责-常思远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

结合新闻背景,国务院国资委正引导中央企业带头抵制“内卷式”竞争,若央企违反规定参与此类竞争,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内部管理责任及民事责任等多重法律后果。以下从法律定性、责任类型及预防措施等维度展开分析。

一、法律定性:“内卷式”竞争的违法性分析

“内卷式”竞争通常指企业通过非理性、低效率的竞争手段(如过度降价、重复建设、恶意挖角等)争夺市场份额,导致行业整体利润下降、资源浪费,甚至破坏市场秩序。从法律视角看,其行为可能涉及以下违法性:

  1.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若央企通过低价倾销、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第11条(低价倾销)等规定的违法行为。例如,某央企为抢占市场,长期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导致行业价格体系崩溃,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2. 违反《价格法》
    根据《价格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央企联合其他企业通过协议或默契维持低价,可能涉嫌价格垄断。

  3. 违反国资监管规定
    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央企的监管主体,可通过内部规章(如《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要求央企聚焦主责主业、避免非理性竞争。若央企违反规定参与“内卷式”竞争,可能构成内部管理违规。

二、央企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类型

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及后果,央企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 行政责任

    • 监管处罚:若央企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或《价格法》,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如按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罚款)。
    • 国资监管措施:国务院国资委可对违规央企进行通报批评、扣减负责人薪酬、调整经营指标考核等。例如,某央企因过度扩张导致行业“内卷”,国资委可能要求其剥离非核心业务、优化资源配置。
  2. 内部管理责任

    • 合规问责:央企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可能要求对违规决策者、执行者进行问责,包括警告、降职、解聘等。
    • 绩效考核扣分:国资委对央企的考核中,“合规经营”是重要指标,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年度考核扣分,影响企业薪酬总额及负责人晋升。
  3. 民事责任

    • 损害赔偿:若央企的“内卷式”竞争行为导致其他企业或消费者损失(如供应商因低价合同无法履约),受害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要求赔偿。
    • 合同违约:若央企在合作中因“内卷”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如未按约定价格供货),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热点事件延伸思考:对央企及行业的警示意义

  1. 对央企的合规要求
    央企作为国民经济“稳定器”,需平衡市场竞争与行业责任。国务院国资委引导央企抵制“内卷式”竞争,实质是要求央企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通过技术创新、服务升级等理性手段提升竞争力。

  2. 对行业的示范效应
    央企带头抵制“内卷式”竞争,可推动行业形成良性竞争生态。例如,若央企减少重复建设、避免恶性降价,中小企业将获得更多生存空间,行业整体利润率可能回升。

  3. 预防措施建议

    • 完善合规制度:央企应制定反“内卷式”竞争的内部规范,明确禁止行为及处罚措施。
    • 加强行业协作:通过行业协会等平台,央企可与其他企业共同制定行业自律公约,避免非理性竞争。
    • 强化监管协同:市场监管部门与国资委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央企违规行为联合查处,提高违法成本。

四、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法律如何规范市场竞争?

以新闻背景中的“整治‘内卷式’竞争”为例,法律通过以下方式维护市场秩序:

  • 禁止不正当竞争: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防止企业通过“抹黑对手”获取优势。
  • 规制价格行为:如《价格法》禁止操纵市场价格,防止企业通过“价格战”破坏行业生态。
  • 强化国资监管:国务院国资委通过内部规章引导央企聚焦主业,避免盲目扩张导致资源浪费。

总结与建议

央企若违反规定参与“内卷式”竞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内部问责及民事赔偿等多重责任。建议央企:

  1. 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及国资监管规定;
  2. 建立合规管理体系,明确竞争行为边界;
  3. 积极参与行业自律,推动良性竞争生态形成。

若您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合规操作细节,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