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物业新物业己进扬可以收费吗-董雨春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房产纠纷

结论:新物业进场后能否收费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新旧物业交接程序是否合法、收费依据是否明确以及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 若新旧物业交接程序合法且收费依据明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将相关材料移交新物业。若新物业通过合法程序(如业主大会选聘)进场,且其收费标准已通过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包括服务内容、收费项目、计费方式等),则新物业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此时,业主需履行缴费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2. 若交接程序存在瑕疵或收费依据不明确

    • 交接程序瑕疵:若原物业未依法办理交接手续(如未移交物业用房、设施设备、财务账目等),或新物业未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程序擅自进场,则其收费行为可能缺乏合法性基础。此时,业主可拒绝缴费,并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或通过业主委员会主张权利。
    • 收费依据不明确:若新物业未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中未明确收费标准(如仅笼统约定“按市场价调整”),则其单方提高收费或强制收费的行为可能违反《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关于“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的规定。业主可要求新物业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方式明确收费标准后再缴费。
  3. 特殊情形:过渡期收费问题
    若新旧物业交接存在时间差(如原物业已退出但新物业尚未进场),部分地区规定由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临时委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基本服务,此时收费标准需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公示。若新物业在过渡期内提前进场但未完成合法选聘程序,其收费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业主有权要求退还多收费用。

建议行动:

  • 业主可要求新物业出示《物业服务合同》、收费备案证明等材料,核实其收费合法性;
  • 若对收费有异议,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协商,或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调解;
  • 若新物业存在强制收费、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可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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