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中,以下常见情形会被扣分并罚款:
超速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般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不扣分;超过20%但未达50%的,扣3分并罚款200元;超过50%的,扣6分甚至12分(如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并处500-2000元罚款。具体标准需结合地方规定和道路限速值判断。
闯红灯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如红灯亮时继续通行),扣6分并罚款200元。若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救护车等特殊情况闯红灯,可申请复议免罚,但需提供证据。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包括占用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行为。例如,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扣6分并罚款200元;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一般罚款200元,部分城市可能扣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如压导流线、实线变道、跨双黄线行驶等,扣3分并罚款200元。若因避让障碍物等紧急情况压线,可保留证据申请复议。
未按规定让行
包括转弯未让直行、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车辆、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等。例如,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停车让行的,扣3分并罚款200元;若因此导致事故,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酒驾/醉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扣12分、暂扣6个月驾照并罚款1000-2000元;醉酒驾驶的,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并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
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
未取得驾照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2000元并可拘留15日;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如持C1驾照开摩托车),扣9分并罚款200-2000元。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使用纸片、光盘等遮挡号牌,或号牌污损、模糊无法识别的,扣9分并罚款200元。若因雨雪天气导致号牌被遮挡,需及时清理,否则可能被处罚。
逆行或倒车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逆行或倒车的,扣12分并罚款200元;普通道路逆行,扣3分并罚款200元。
未系安全带或拨打手机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扣1分并罚款50元(部分城市罚款200元);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扣3分并罚款200元。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违法行为或处罚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