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仅将工资单发放给负责人经理而不给员工本人的做法,通常是违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角度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员工本人提供工资清单,即工资单。因此,公司仅将工资单发放给负责人经理而不给员工本人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是违法的。
员工权益角度
工资单是员工了解自己工资构成、扣除项目等重要信息的依据。如果公司不提供工资单,员工可能无法准确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包括是否被错误扣款、是否享受了应有的福利待遇等。这不利于员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引发员工与公司之间的信任危机。
实际操作与建议
与公司沟通: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寻求法律援助:
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公司因未提供工资单而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公司仅将工资单发放给负责人经理而不给员工本人的做法是违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工资单,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工伤(工资福利)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