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司法解释怎么定义传销-李亚辉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刑事辩护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及《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传销行为的法律定义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核心特征,结合具体情形可分层次理解:

1. 组织架构特征:层级关系与入门费

  • 核心表现: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获得加入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数量或业绩作为计酬依据。
  • 典型模式:
    • “拉人头”式: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基础(如每发展1人奖励500元);
    • “入门费”式:要求缴纳高额入门费(如购买价值5000元的“入门套餐”)后才能参与收益分配;
    • “团队计酬”式:以下线销售业绩作为上线返利依据(如A发展B、C,B、C的销售额的10%归A)。

2. 行为目的特征:骗取财物

  • 法律定性: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通过虚构盈利前景或产品价值,诱导参与者持续投入资金,最终使多数人财产受损。
  • 关键证据:
    • 产品或服务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值(如成本100元的产品标价1万元);
    • 承诺高额回报且无合法盈利来源(如“投资1万元,每月返利2000元”);
    • 资金流向集中于少数组织者(如参与者资金直接汇入个人账户,未进入公司对公账户)。

3. 扰乱经济秩序特征:社会危害性

  • 司法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组织者/经营者通过传销手段骗取财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如参与人数超30人、层级超3层、涉案金额超100万元)。
  • 例外情形:若行为仅符合层级关系特征,但未骗取财物(如企业合法多级分销模式),则不构成传销。

▶ 实务延伸:新型网络传销的认定难点

  • 虚拟商品传销:以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幌子,通过“静态收益”(持有代币增值)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奖励)结合模式实施传销。
  • 消费返利传销:以“消费全返”“购物等价积分”为名,要求参与者先消费后返利,实际通过后续参与者资金支付前期返利(如“云联惠”案)。
  • 社交电商传销:以“分享经济”“社交裂变”为包装,设置多级分销体系并以下线销售业绩计酬(如某平台要求会员缴纳398元成为“店长”,发展下线可获佣金)。

提示:若您或身边人涉及传销相关纠纷,建议立即整理以下材料向我咨询:

  1. 参与模式说明(如层级关系图、返利规则);
  2. 资金往来凭证(如转账记录、合同);
  3. 宣传资料(如微信群聊天记录、招商会视频)。

我将结合具体证据,从刑事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行政违法(《禁止传销条例》处罚)双维度为您分析风险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