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通常包含以下核心内容,格式和要点如下:
标题与案号
调解书顶部需明确标注“XX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字样,并注明案号(如“(202X)XX民初XXX号”),确保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标识。
双方当事人信息
需完整列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主体错误导致调解书无效。
案件由来与调解过程
简要说明案件受理情况(如“原告XXX与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受理”),并概述调解过程(如“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体现调解的合法性与自愿性。
调解协议核心条款
这是调解书的重点内容,需明确以下事项:
调解书效力与履行
需明确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注明“一方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化调解书的执行力。
尾部信息
包括审判人员签名(如“审判长XXX、审判员XXX、书记员XXX”)、法院盖章、日期,以及“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说明。
注意事项:
建议:
若您需起草或审核离婚调解书,可提供具体信息(如财产清单、子女情况等),我将协助您完善条款,确保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