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违法吗-唐锐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是违法的,且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以下从法律定性、法律后果、实务要点三个角度展开说明:

1. 法律定性:明确违法且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行为的核心特征是“无真实交易而开具发票”或“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目的是骗取国家税款或牟取非法利益。
若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实施虚开行为,无论是否实际骗取税款,均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例如,为他人虚开、介绍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等行为均属违法。

2. 法律后果: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双重追责

  • 刑事责任:
    根据虚开税款数额及情节轻重,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 数额较大(税款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20万元罚金;
    • 数额巨大(税款5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50万元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税款25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或司法解释调整而变化。
  • 行政处罚:
    即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税务机关也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虚开行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5倍至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实务要点:常见风险与防范建议

  • 风险场景:

    • 为他人虚开:无真实交易却开具发票;
    •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通过支付“开票费”获取发票;
    • 介绍虚开:在供需双方间牵线搭桥;
    •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虚开或骗税。
  • 防范建议:

    • 企业应严格审核交易真实性,确保“四流一致”(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
    • 避免接受来源不明的发票,尤其警惕“低税点”“快速开票”等异常承诺;
    • 定期自查财务流程,防范内部人员与外部勾结虚开发票;
    • 若发现被虚开,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总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会影响企业信用和个人前途。建议企业及个人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法律红线。如有具体案件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细节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