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一次性遗属”这一概念,实际上它通常与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相关联,主要指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如军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有权领取一次性抚恤金的遗属。
具体来说,一次性遗属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
父母(抚养人):军人的直系血亲父母,或者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人,如养父母或监护人,都有资格作为遗属领取一次性抚恤金。
配偶:军人的合法配偶,在军人牺牲后,有权作为遗属领取一次性抚恤金。
子女:军人的子女,无论是否成年,都有资格作为遗属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如果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他们同样享有这一权益。
兄弟姐妹(特定条件):在军人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情况下,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或者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也有资格作为遗属领取一次性抚恤金。
以您提到的例子来说,如果吴经纬老兵被评定为烈士、因公牺牲或者病故,那么他的父母(如果健在)、配偶(如果有)、子女(即您提到的三名健在子女)都有资格作为遗属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如果没有上述遗属,或者遗属不符合领取条件,那么就不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清晰地理解“一次性遗属”的含义和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