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是否已废止-饶振宇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房产纠纷

结论:原先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确实已废止,但目前关于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有新的规定在施行,且各地可能还有具体的地方性规定。

一、全国性规定的变迁

  1. 旧规废止:原先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已于2011年1月28日被废止。这一规定在过去对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其已不再适应当前的需求。

  2. 新规施行:目前,关于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主要遵循的是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该规定旨在加强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乡村地区虽不直接适用,但可参照执行。

二、地方性规定

除了全国性的规定外,不同地区可能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或办法。这些规定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会对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进行细化和补充,以更好地适应地方需求。

三、治安责任与处罚措施

  1. 出租方责任:

    • 出租人需在订立租赁合同后七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报送租赁及承租人信息。
    • 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并需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确保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 若出租人未履行上述责任,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
  2. 承租方责任:

    • 承租人需如实提供本人及同住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并遵守租赁房屋的安全规定。
    • 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需按时缴付房租。
    • 若承租人违反上述规定,也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

四、建议与指导

鉴于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且新的全国性规定已施行,我建议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务必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直接向我咨询,以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规定。同时,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关于治安管理方面的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合法的租赁关系。

如有任何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