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成行贿罪-侯和林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刑事辩护

行贿罪是一个涉及法律严肃性的问题,它关乎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下面,我将从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以及实际应用中的分析三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如何构成行贿罪。

一、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行贿罪的构成需满足四个核心要件:

  1. 主体要件:

    • 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通常为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单位不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但如果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则构成单位行贿罪。
  2. 主观要件:

    • 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故意实施这种行为。这里的“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以及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利益。
  3. 客体要件:

    • 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行贿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
  4. 客观要件:

    • 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包括直接给予财物,以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给予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但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

二、行贿罪的法律依据

行贿罪的认定和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行贿罪的定义,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时,该条还规定了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财物的情况也以行贿论处,并明确了因被勒索给予财物但未获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行贿罪的刑罚进行了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同时,对于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情况,法律也规定了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

  •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行贿罪的“情节严重”、“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的具体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

三、实际应用中的分析

在实际应用中,认定行贿罪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 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否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 客观行为:是否实际给予了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以及给予财物的方式和数额。

  • 行贿对象: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以及该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 行贿数额:行贿数额的大小也是认定行贿罪和确定刑罚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特定情形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实例说明

以一个具体案例为例:甲为了让自己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进入某重点学校,给负责招生的国家工作人员乙送去5万元现金,乙收下钱后帮助甲的孩子办理了入学手续。在这个案例中,甲有明确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让不符合条件的孩子入学),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乙财物的行为(5万元现金),且主观上有行贿的故意。因此,甲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综上所述,行贿罪的构成需要满足特定的主体、主观、客体及客观要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和处罚。如果您对行贿罪还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