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诈骗得逞后当场被抓获是既遂吗-徐明良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刑事辩护

关于赌博诈骗得逞后当场被抓获是否构成既遂的问题,关键在于判断诈骗行为是否已经完成且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了财物。 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既遂的判定:

    • 行为完成性:诈骗罪既遂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整的诈骗行为链,这包括虚构事实、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并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在赌博诈骗的情境中,如果行为人已经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交付了财物(如现金、筹码等),并且行为人已经实际取得了这些财物,那么即使行为人当场被抓获,也应认定为既遂。
    • 实际控制财物:实际控制财物是既遂的重要标志。例如,如果行为人骗得了现金并已经握在手中或放入口袋,即使立即被抓,也应认定为既遂,因为此时行为人已经实际控制了财物。
  2. 未遂的特殊情形:

    • 未实际控制财物: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虽然使被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开始处分财产,但在财物实际转移到行为人控制之前,因意外原因(如警方及时赶到、被害人及时发现等)导致行为人未能实际取得财物,这种情况下应认定为未遂。
    • 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虽已着手实行诈骗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如第三方介入、技术故障等)未能得逞,也应认定为未遂。在赌博诈骗中,这可能包括赌博场所被突袭、诈骗手段被识破等情形。
  3. 综合考虑因素:

    • 在具体案件中,除了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完成性和实际控制财物的情况外,还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诈骗手段、诈骗数额以及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这些因素虽不影响既遂与未遂的基本判定,但可能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如果行为人采用特别恶劣的诈骗手段或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即使构成未遂,也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

举例说明:

  • 假设甲在赌博中通过出老千的方式骗取了乙的大量现金,并在甲准备离开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此时,如果甲已经将现金放入自己的口袋或手中,那么应认定为既遂,因为甲已经实际控制了财物。
  • 相反,如果甲在骗取现金后尚未将现金放入自己的口袋或手中,就被警方抓获,那么应认定为未遂,因为甲尚未实际控制财物。

总结与建议: 赌博诈骗得逞后当场被抓获是否构成既遂,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如果行为人已经完成了诈骗行为链并实际控制了财物,则构成既遂;如果行为人尚未实际控制财物或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则构成未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更准确地判断案件性质并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