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后未约定逾期利息的,逾期利息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出借人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例如,若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1月1日,逾期后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按2023年1月1日公布的一年期LPR支付利息。
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
依据同一条款第二项,出借人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例如,若借期内约定年利率为10%,则逾期后仍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为限(当前司法保护上限约为15.4%)。
关键注意事项:
建议行动:若您作为出借人,可补充书面协议明确逾期利率;若作为借款人,可主动与出借人协商还款计划,避免利息累积。具体操作需结合借款金额、期限等细节,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