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罪司法解释-张秀峰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刑事辩护

串通投标罪(俗称“串标罪”)的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要点如下:

一、串通投标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 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要指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人及直接责任人员;单位则涵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 主观要件: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串通投标行为会破坏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通常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3. 客体要件:复杂客体,既包括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涉及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 客观要件:表现为多种形式的串通投标行为,如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等。

二、串通投标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第六十八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 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
  4. 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串通投标罪的处罚规定

  1. 刑事处罚:

    • 自然人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2. 行政处罚:

    • 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的罚款;
    •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情节严重的,取消一至二年内投标资格并公告,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四、串通投标罪的认定与量刑标准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法院会综合考量犯罪手段、屡教不改情况、行为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量刑时,“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多次串通、涉及金额大、造成重大损失等;“情节特别严重”则更为恶劣,如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国家重点项目。

五、实际案例与法律建议

实际案例:

假设某大型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几家投标公司私下协商,一致抬高投标报价,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最终其中一家公司中标。后经查实,该行为导致招标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十万元。在此情况下,涉案公司及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建议:

  1. 完善制度:招投标活动应建立完善的资格审查、评标监督等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2. 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串通投标行为。
  3. 严格执法:对涉嫌串通投标的行为,应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4. 寻求帮助:如遇到疑似串通投标行为或涉及串通投标罪的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综上所述,串通投标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对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损害。因此,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