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在法院管辖区时,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依据及写法可以归纳如下:
一、申请依据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若被告不在原告起诉的法院辖区内,且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管辖情形,则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依据:
- 被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原告起诉的法院辖区内。例如,被告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工作证明等,以证明其实际居住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申请写法
标题: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申请事项:
- 明确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 详细阐述被告不在原告起诉的法院辖区内的事实依据,包括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具体情况。
- 引用相关法律条款,说明原告起诉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而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 可以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以支持其主张。
结尾:
- 写明“此致”及具体的人民法院名称。
- 申请人签名及申请日期。
三、示例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被告):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职业:XXX,工作单位:XXX,住所:XXX,联系方式: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XXX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诉讼材料后,经核实,发现申请人并不在贵院辖区内居住或工作。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X,经常居住地为XXX,均不在贵院辖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审理,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XXX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在准备和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及时提交: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逾期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 证据充分:被告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在原告起诉的法院辖区内,以支持其管辖权异议的主张。
- 法律适用准确:被告在引用法律条款时,应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因法律适用错误而导致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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