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确权登记多出来的地和邻地方产生矛盾纠纷如何解决”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土地权属争议的复杂情况。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也明确了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程序,即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二、解决步骤
协商解决:
申请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调查与调解:
作出处理决定:
司法救济:
三、实际案例参考
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为例,该地区在化解“一地多证”权属重叠问题时,采取了分级分类处置、压实主体责任等措施。他们通过数据清理整合、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图层叠加比对分析等方式,摸清了问题底数,并针对不同情形分类进行处理。例如,对于整宗林地被征占用的,通过查询历史档案资料、收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等信息,办理林权注销登记;对于林权宗地部分被征占用的,则在林权地籍数据库及工作台账上标记和备注,并依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这些措施为解决类似土地权属争议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四、建议
综上所述,解决确权登记多出来的地和邻地方产生的矛盾纠纷,需要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通过协商、人民政府处理、司法救济等途径逐步解决。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