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无固定期劳务合同是什么意思-史亮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合同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形式。这种合同并非意味着没有终止时间或不可解除,而是指合同没有一个具体的终止日期,其期限长短无法预先确定。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解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或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小张在某公司连续工作了十年,他有权在合同到期时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特定改制或初次实行合同制度情况下的满十年且近退休:当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特定历史时期的企业改革和制度变迁,旨在保护老员工的权益。

  3. 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后的续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过错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续订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小李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一年的劳动合同,且表现良好,第二次合同到期时,他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默认订立: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法定解除条件上是相同的。当出现以下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

此外,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稳定劳动关系、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感以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劳资关系,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与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持。对于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更稳定的工作环境和更可靠的收入来源;对于企业而言,则有助于减少员工流动率,降低招聘和培训成本。

总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其订立与解除均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如果你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