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进项发票怎么处理-王冲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虚开进项发票怎么处理”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税务法规的重要事项,我将根据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开发票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虚开发票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是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于取得的虚开发票,处理原则是非常明确的:

  1. 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出口退税:

    • 如果您收到了虚开的进项发票,根据规定,这张发票是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款的,也不能用于办理出口退税。
    • 如果您已经抵扣了进项税款或取得了出口退税款,那么这些款项是需要依法追缴的。
  2. 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特殊处理:

    • 如果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善意地取得了虚开的专用发票,并用于了进项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有相关规定保护您的权益。
    • 在这种情况下,您不会被以偷税或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仍然需要按照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不予出口退税。
    • 如果您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那么依法是可以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办理出口退税的。
  3. 收到异常扣税凭证的处理:

    • 如果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对于出口退税的处理也有类似规定,尚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已经办理的,需要根据异常凭证上的增值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或追回已退税款。
  4. 对异常凭证存有异议的处理:

    • 如果您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 经税务机关核实,如果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您可以继续申报抵扣或重新申报出口退税。

为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建议您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免费查询渠道,如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等,对取得的发票真伪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及时拒收,不作为财务凭证入账。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虚开进项发票的处理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