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无罪的判决书怎么写-毕强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刑事辩护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其判决书的撰写需严格遵循法定格式与内容要求。以下从判决书结构、核心内容撰写要点两方面进行说明:

判决书结构

一份完整的精神病人无罪判决书通常包含首部、事实部分、理由部分、判决结果以及尾部五个部分。

核心内容撰写要点

  1. 首部
    • 标题:应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其中“××××”为法院具体名称。
    • 案号:如“(××××)×刑初字第××号”,明确案件在法院的编号顺序。
    • 公诉机关:写明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名称,如“××××人民检察院”。
    • 被告人信息:详细记录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若被告人曾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等情况,也应如实写明。同时,要特别注明被告人的精神状况相关线索,例如是否有既往精神疾病就诊记录等。
  2. 事实部分
    • 犯罪事实的叙述:清晰、客观地阐述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要素。例如,“×年×月×日×时许,被告人×××在××市××区××路××号,因(具体起因)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实施了(具体行为)”。
    • 精神病鉴定的关键内容:这是认定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核心依据。要详细写明鉴定的机构、时间、过程以及鉴定结论。如“经××司法鉴定中心于×年×月×日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疾病鉴定,鉴定过程遵循了科学、严谨的程序,通过对被告人的精神状态检查、病史调查、心理测验等多方面综合评估,得出被告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患有(具体精神疾病名称),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 证据列举:列举能够支持上述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例如,“上述事实,有证人×××的证言证实当时看到被告人行为异常;现场提取的(物证名称)与案件情况相符;被告人既往的就诊病历等书证证明其有精神疾病史;××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明确被告人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及责任能力情况等”。
  3. 理由部分
    • 法律适用分析: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阐述。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说明被告人符合该条款规定的情形,因此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对证据的论证:对所列举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说明这些证据如何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被告人作案时的精神状态以及不负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证人证言从不同角度反映了被告人作案时的异常表现,与鉴定意见中关于被告人精神状态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结论相吻合;物证、书证等进一步佐证了案件的相关情况,使得整个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
  4. 判决结果 明确写明“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整个判决书的核心结论部分,要清晰、准确地表达。
  5. 尾部
    • 交代上诉权利:告知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 审判人员署名:由审判长、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署名,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

示例文书片段(仅供参考,实际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撰写):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文化程度××,职业××,住××市××区××路××号。因本案于×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年×月×日被释放(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需写明)。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年×月×日×时许,被告人×××在××市××区××路××号,因(具体起因)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实施了(具体行为)。经××司法鉴定中心于×年×月×日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疾病鉴定,鉴定结论为被告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患有(具体精神疾病名称),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上述事实,有证人×××的证言、现场提取的(物证名称)、被告人既往的就诊病历等书证以及××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患有精神疾病,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1:×××

审判员2:×××

×年×月×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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