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长不交出公章违法吗-裴森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交通事故

针对您提出的“村小组长不交出公章是否违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村民委员会印章的管理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移交制度。这意味着,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是有明确规定的,包括印章的保管人、使用审批流程以及换届时的移交程序等。

具体到印章的移交,该办法明确指出,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向本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印章。这是印章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印章的连续性和合法性使用。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如果村小组长(这里我们假设村小组长在某种情境下负责保管或涉及印章的移交,尽管通常印章由村民委员会专人保管)在换届后拒不移交公章,那么这一行为就违反了上述规定中的印章移交制度。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该办法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由制发机关(通常是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追缴印章,并追究相关责任。这意味着,村小组长如果拒不移交公章,不仅可能面临印章被追缴的情况,还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综上所述,村小组长在换届后拒不移交公章是违法的,违反了村民委员会印章的管理规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以便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追缴印章并追究责任。同时,也建议加强村民委员会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