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中无证生产经营的最高罚款额度-石岳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侵权纠纷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最高罚款额度为20万元至50万元,具体分两种情形:

  1.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相关活动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情形下,罚款上限为20万元,但需注意“违法所得”会被没收,实际处罚可能更重。

  2.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且经营规模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若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且经营规模较大、存在多次违法记录或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罚款额度可提升至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此情形需结合具体违法情节判定,但法律明确规定了50万元的上限。

补充说明:

  • 罚款额度需结合违法所得、经营规模、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例如无证经营且导致安全事故的,可能面临更高处罚或刑事责任。
  • 若涉及跨区域经营、伪造许可证等情节,还可能触发《刑法》中“非法经营罪”或“危险作业罪”,处罚将更为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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