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民事调解确认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如下,我将从结构、内容、注意事项三个维度为您详细说明:
一、文书结构与核心内容
标题与案号
标题明确为“民事调解书(二审)”,案号需与二审法院立案案号一致(如“(202X)粤03民终XX号”)。
当事人信息
需完整列明上诉人(原审原告/被告)、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若为法人,需写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案件背景
简述一审判决结果(如“一审法院于202X年X月X日作出(202X)粤03民初XX号判决,判决A公司向B支付货款50万元”),并明确上诉人不服一审的哪部分内容(如“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调解过程与结果
法律效力与签署
二、关键注意事项
自愿性原则
调解内容必须体现双方自愿,避免出现“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否则可能因违反《民事诉讼法》第97条被申请再审。
内容合法性
明确性与可执行性
与一审判决的衔接
三、示例条款(供参考)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 A公司于202X年12月31日前向B支付货款40万元,支付至B指定账户(账号:XXX);
- 若A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违约金5万元,且B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 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A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00元,由B负担;
- 本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一审判决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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