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中的盗窃数额是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袁丽华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刑事辩护

盗窃罪中的盗窃数额属于客观要件。以下从盗窃罪的主客观要件构成出发,为你详细分析:

盗窃罪的主观要件

盗窃罪的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具体来说:

  1. 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例如,甲看到乙将钱包放在公园的长椅上后离开,甲清楚地知道钱包是乙的财物,仍趁无人注意将钱包拿走,这体现了甲对行为对象的认识。
  2. 行为人对其盗窃行为会造成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结果持希望的态度。即行为人积极追求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这一结果的发生。比如,丙为了获取钱财,专门挑选夜晚潜入商店实施盗窃,其对盗窃成功并占有商店财物抱有积极的期望,这体现了行为人的意志因素。
  3. 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而取得对他人财物的控制和支配权,并非单纯指归自己所有,也包括为他人非法占有。例如,丁受戊之托帮其偷取己的钱财,丁虽然是为戊非法占有己的财物,但丁自身也构成盗窃罪,因为其主观上具有帮助戊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的客观要件

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且必须同时满足才能构成该罪,其中就包括盗窃数额这一要素:

  1. 窃取行为:窃取行为通常具有秘密性,即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这种秘密性并不要求绝对不为人所知,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为其行为是秘密的即可。同时,通过窃取行为,行为人排除了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关系,并建立起自己对财物的非法控制。
  2. 窃取对象: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些财物必须具有经济价值,并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支配。它们既包括有体物(如现金、金银首饰等),也包括无体物(如电力、天然气等)。并且,窃取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他人占有”涵盖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3. 窃取数额或情节
    • 数额较大:窃取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具体数额标准因地区而异,由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情况确定。例如,在某些地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只有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标准,才构成盗窃罪,这表明盗窃数额是衡量盗窃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客观标准。
    • 多次盗窃: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即使每次盗窃的财物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构成盗窃罪。这反映了行为人主观上的盗窃故意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但同样需要以客观的盗窃行为次数作为判断依据。
    • 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的行为。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还对公民的住宅安全和生活安宁造成威胁,因此即使未窃得财物或窃得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也构成盗窃罪,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入户这一客观行为和场所的特殊性。
    • 携带凶器盗窃: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盗窃,或者为了实施盗窃而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这种行为增加了犯罪的危险性,容易转化为抢劫等更为严重的犯罪,故不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构成犯罪,重点在于携带凶器这一客观事实。
    • 扒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扒窃直接侵害公民在公共场所的财产安全,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同样不要求盗窃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构成犯罪,主要关注的是扒窃这一客观行为发生的场所和对象特征。

综上所述,盗窃数额是盗窃罪客观要件中衡量行为社会危害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并非主观要件。如果你在盗窃案件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