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因撞到人被扣,可通过以下步骤依法取回,具体流程需结合事故责任认定和程序进展:
一、明确车辆被扣的法律依据及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调查事故原因、收集证据,可扣留事故车辆,但需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扣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至60日)。
关键点:若交警未出具凭证或超期扣留,可向其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取回车辆的核心条件:完成法定程序
事故责任认定完成
- 交警需在扣留车辆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比例。
- 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需在3日内申请复核,否则认定书生效,成为后续处理依据。
赔偿问题妥善解决
- 若您负全责/主责:需与伤者或其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可通过调解或诉讼),并支付赔偿款(或提供担保)。
- 若双方有争议:可申请交警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凭生效文书处理车辆。
- 若伤者未起诉:您可主动联系伤者协商赔偿,或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取回车辆(需提供担保)。
缴纳停车费(如有)
-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实践中部分地区仍可能收取停车费。若遇违规收费,可拒绝并投诉。
三、具体操作步骤
联系交警部门
- 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到扣车交警队查询事故处理进度,确认是否已出具认定书、是否需补充材料。
提交取车申请
- 填写《返还物品凭证》,并附上以下材料:
- 事故认定书(或复核结论);
- 赔偿凭证(如调解协议、收据、法院判决书等);
- 车辆保险单(证明赔偿能力)。
领取车辆
- 交警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放车通知书》,您需持通知书到停车场提车。若车辆因事故损坏需维修,可要求交警协助联系拖车。
四、特殊情形处理
车辆被保全
- 若伤者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车辆可能被继续扣押。此时需积极应诉,或提供反担保(如等值现金、房产)申请解除保全。
无责任或次责
- 若认定您无责或次责,可要求交警立即放车。若对方阻挠,可凭认定书向法院起诉对方侵权,并申请先予执行。
五、风险提示
- 勿擅自取车:若未完成法定程序强行取车,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扣押财产”,面临罚款或拘留。
- 保留证据:全程保留沟通记录、缴费凭证等,以备后续维权。
建议: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赔偿进展,灵活选择协商、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如有复杂情况(如伤者拒不配合、赔偿金额争议大),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