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调解书是必要程序吗-张永明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交通事故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关于调解书是否为必要程序的问题,可以明确地说,调解并非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在达成调解协议时,通常需要制作调解书以确保各方权益。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调解并非必经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意味着,调解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唯一途径,当事人有权选择其他合法方式,如自行协商或直接诉讼,来解决争议。

二、调解书的作用与必要性

  1. 调解书的作用:

    • 调解书是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责任划分及赔偿具体项目和数额的法律文书。
    • 它体现了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明确了赔偿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保障各方权益。
  2. 制作调解书的必要性:

    • 在赔偿金额较大、赔偿项目复杂或涉及多方当事人且责任划分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制作调解书尤为重要。它可以避免后续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新的纠纷,为双方提供一个明确的赔偿依据。
    • 如果当事人希望通过调解书来申请司法确认或作为后续法律程序的证据,制作调解书也是必要的。

三、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况

尽管调解书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必要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

  • 当事人自行和解:在轻微的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且不希望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那么他们可以选择不制作。
  • 即时履行的调解协议:对于一些赔偿金额较小、当场能够即时履行完毕的调解协议,由于赔偿已经即时履行完毕,制作调解书的必要性相对较小。

四、调解与诉讼的关系

  • 调解并非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当事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建议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解决方式。对于轻微事故,可自行协商解决;对于争议较大的事故,可考虑申请调解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遵循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同时,保持冷静、理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以便更快、更准确地解决损害赔偿争议。